2021年08月25日,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组织召开了“江西省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相关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相应工作及成果,经验收工作组讨论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特将本次验收情况及相关资料在铅山县人民政府和江西省水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
项目名称:江西省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单位: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邱卫平;联系电话:1518047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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